关键词搜索:
PM2.5标准品,SRM1648a城市颗粒物,05/112低分子量肝素,细菌内毒素USP标准品
欧洲空气质量指令,特别是2008/50/EC和2004/107/EC,要求监测PM10(小于10 μm和更小的空气动力学直径)非环境空气颗粒物中的砷、镉、镍、铅和几种多环芳烃 (PAHs) 。成员国的实验室必须对上述分析物进行测量,以验证是否符合指令中设定的目标值或限值。因此,需要有适当的质量控制工具PM10标准品来确保测量数据的质量。有证标准物质 (CRM) 和能力验证方案是分析质量控制和检查实验室能力和数据可比性的重要工具。同样,目前由 JRC-IES(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联合研究中心)对大气污染物进行的能力验证计划的组织也缺乏合适的质量控制样本。
因此,由DG ENV(环境总局)资助的JRC IRMM(联合研究中心,标准物质与测量研究所)评估了生产砷、镉、镍、铅和PAHs有证标准物质的可行性。可行性研究的积极结果允许生产和认证两种PM10标准品,一种用于砷、镉、镍、铅 (ERM-CZ120),另一种用于选定的多环芳烃 (ERM-CZ100)。
东莞市百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业提供PM10标准品,欢迎咨询定购!